买的是精装房,收到的却是毛坯房,陕西省彬州市的小伙全丰(化名)起诉开发商索要装修款及违约金,可法院判下来的退款尚未拿到宏基资本,自己又在西安城北散步时被自行车撞成颅骨骨折。如今,手术费无着落,家人焦急万分。
判决生效后
装修退款和违约金一直未收到
全丰今年30岁出头,之前一直在西安打工,于2021年9月购买了彬州世纪城的一套商品房,所花费用包括向陕西金汤城建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金汤公司)支付的首付款(房屋精装修款)和向彬州世纪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世纪城公司)支付的按揭款等共计54万多元。按合同约定,房屋应于2023年6月30日交付,但2024年7月他才被通知收房,而所收房屋并非精装,只是毛坯。为此,他要求两公司退还装修费,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后因一直无果,他向当地法院起诉。今年4月,彬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公司退还其装修款及逾期交房违约金共8万多元。
可判决生效后,全丰并未收到退款和违约金。就在他焦急等待这笔退款时,今年7月29日晚,一场横祸又突然袭来。全丰的姐姐称,当时全丰下班后去西安城北的河堤路散步,不料被一辆从身后骑来的自行车撞倒,由于伤势较重,被送往附近的西安大兴医院渭水园院区紧急抢救,诊断证明显示,全丰为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颅骨骨折及多发性大脑挫裂伤等,因“病情危重”,目前还在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
展开剩余65%骑行肇事者支付部分医疗费后已不太好联系宏基资本
“撞人的是一名年轻男子,现在无业在带家教,没有钱,可弟弟做手术还需要8万多元,现在就盼着装修款和违约金来支付手术费了。”9月18日上午,全丰的姐姐说,弟弟被撞当晚12时,她在浙江接到电话后就赶回来了。目前,肇事人在支付了五万多元治疗费用后,已经不太好联系。记者拨通撞人男子手机,无人接听。
据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经开大队开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当晚10时50分许,肇事者骑自行车沿未央区河堤路西安湖环湖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环湖北路中段附近,与前方步行的全丰发生碰撞,致车辆受损,全丰受伤。因肇事人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道的右侧行驶”之规定,故肇事人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目前,全丰伤势较重,神志不清,无法言述到底事故是如何发生的。不过从一份“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可见,事发当晚,肇事人在西安湖北段道路中央由东向西行驶,速度约为15.71km/h。在发现前方有行人后,“吼叫进行提醒,由于灯光昏暗,突然发现黑衣男子,进行刹车避让”,但事故还是发生了。
鉴于目前全丰亟需治疗费用,记者与全丰的姐姐于9月19日下午冒雨来到位于西安凤城八路上的金汤公司。该公司法务邓女士在得知情况后表示,由于该公司面临三角债,资金困难,且彬州世纪城类似情形涉及业主较多,故当下尚难以支付其装修退款及违约金,不过就全丰被撞伤的处境,会及时向董事长汇报处理。
律师说法
如事发路段的管理方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责任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黄越岭认为,责任认定书已认定骑自行车的肇事人负全责,但河堤路管理方的责任是否因此免除,还需要看河堤路是否属于城市道路。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城市道路应当设置照明设施,因此,如河堤路属于城市道路的范围,管理方有责任提供照明,否则就可能需要其他规定。
黄越岭指出,即使河堤路属于城市道路,还要看管理方有无过错以及过错是否与损害有关。如路灯缺失导致视线不好,增加了事故发生的风险,那么管理方的过错便可能与损害有关,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还需要看其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如路灯缺失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那么管理方可能需要负责。
在责任划分上,黄越岭指出,由于肇事人负全责宏基资本,其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肇事人。管理方的责任,则主要看其过错程度——若路灯缺失是长期存在的问题,管理方没有及时处理,那么过错较大;如果只是临时故障,可能责任较小。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文/图
发布于:陕西省九牛网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